►Q1.家裡有臥床需要身體清潔的家人可以申請幫助我嗎?
因為擔心長期臥床會越來越差,可以幫助陪同外出去散步或就醫嗎?
A:可以!只要符合65歲以上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、55歲以上原住民且有失能狀況需要受照顧。
►Q2.我要如何申請?需要準備資料嗎?
A:凡是居住高雄市歡迎來電(07)6528578,機構將派員前往訪視評估受照顧者狀況協助申請。
►Q3.當家人已恢復我可以停止服務嗎?
A:受照顧者失能狀況已獲得改善,即可致電(07)6528578居家服務督導員說明,即可辦理暫停結束服務。
►Q4.我需要繳費嗎?可以現金或轉帳嗎?
A:凡是經機構派員服務提供服務,依據報表產出服務收據及明細,根據身分別進行收費,接受現金及轉帳。